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(教育学)项目的通知
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26-07-14  阅读次数:


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:

日前,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《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、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》。其中,教育学科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。请各单位参照公告要求,做好申报组织工作。

一、申报条件

1.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或者具有博士学位。

2.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,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。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,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,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。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,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,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。

3.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(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71日之前)。

4.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。

5.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%以上,原则上资助独著。以博士学位论文、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,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(答辩日期为2023630日之前),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,且增删、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%以上。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%的不得申报。

6.已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、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,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。

二、申报方式

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(教育学)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。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、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、签署意见并盖章。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各部属高等学校、部省合建高等学校、部委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(以下简称二级管理单位)寄送,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单位、出版机构的报送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1.申请书6份,A3纸双面打印、中缝装订。

2.申报成果6套(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,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,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,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),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、左侧装订成册。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,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,并附修改说明1份。

3.成果查重报告1份。

4.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,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。

5.请以学院为单位,于2026720日上午1000前将《个人承诺书》(签章完整)、电子版申请材料、申报信息汇总表发送zhaoziyu1991@chd.edu.cn,邮件名称标注为“姓名+后期资助教育学”(每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,以“单位+姓名”命名)。同日12:00前将上述纸质版申请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处(北辰楼905)。联系人:张子轲,郭执玺,联系电话:6110522661105571

注:涉及假期用印及上级单位审核,请申请人提前与社科处联系。


社会科学处

202671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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