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6年度全省统战理论政策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
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26-04-23  阅读次数:


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:

为吸引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到统战理论政策研究阐释工作,推出更多高质量统战理论政策创新研究成果,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(以下简称“省社科联”)、中共陕西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(以下简称“省委统战部”)根据《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》和《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》,合作设立2026年度全省统战理论政策课题研究项目,现就有我校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课题指南

因指南文件须严格控制知悉范围,不允许通过网络途径对外发布,请申报人前往社会科学处(北辰楼905室)线下阅件。

项目申报人在所列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,也可在指南范围内,自拟题目申报。

二、项目申报

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,由省社科联、省委统战部组织实施,面向陕西省社科界公开申报。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,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。

1.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,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,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;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(含)职务或博士学位。

2.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,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。

3.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,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,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。

4.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严格审核申报资格、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、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,并签署明确意见。

5.鼓励跨学科、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,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。

三、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

本项目由省社科联、省委统战部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。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,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、项目设计、研究方法、预期目标、相关成果等,择优确定立项课题。

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,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。

四、项目结项

(一)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。结项需书面提交1.5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及6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;电子版同时报送。

(二)省社科联、省委统战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,项目评审合格后,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。

五、成果使用

省社科联、省委统战部对成果拥有所有权、使用权及处置权,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。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“2026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”及项目编号等信息。

六、申报方式

1.纸质材料:申报人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《申报书》(一式两份)、《论证活页》(一式五份),A3纸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;《承诺书》(签章完整)

电子版材料:《申报书》(WORD格式)、《论证活页》(WORD格式)、汇总表(EXCEL格式)。

请于2026年5月6日8:00前(学院8:30送长大信使,学校要求12:00前送到渭水)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513办公室,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aoziyu1991@chd.edu.cn(邮件名称标注为“姓名+26全省统战理论课题”),逾期不再受理。

七、有关要求

(一)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,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

(二)省委统战部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,及时提出研究需求。省社科联、省委统战部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。

(三)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;获准立项的《申报书》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。

(四)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将予以撤销:

1.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;

2.剽窃他人成果,弄虚作假;

3.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;

4.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,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。

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,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社会科学处(校社科联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6年4月22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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